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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常见的消防安全问题

更新时间:2019-10-23 11:22:44

  1、耐火等级低。出租房建造时间大多较长,“房龄”较高,木结构或砖木结构较多,发生火灾时燃烧蔓延速度快。

  2、疏散条件差。大部分出租房可以用作人员疏散的通道只有一部室内楼梯,紧急情况时,楼梯往往被烟火封堵。

  3、房屋功能混乱。有些出租房被用来经营小饭店、小浴室、小网吧等,更改房屋使用功能后,火灾隐患随之增加。

  4、安全隐患突出。一间房子既当卧室又当厨房,加之使用一些大功率电器,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5、消防设施缺乏。大多数出租房处于城郊结合部和“城中村”,这些地区消防设施比较缺乏,发生初起火灾时,往往得不到有效的控制。

  既然出租屋存在这么多安全隐患,成都消防改造为了大家的安全,房东和租客请做到以下几点哦~

  1、应有消防安全楼长

  群租房所在建筑应指定一名消防安全楼长,楼长及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群租房楼道内应禁止电动车停放、充电

  群租房建筑内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物业服务企业或使用单位、出租人应当在禁停区域醒目位置张贴禁停标识,定期开展检查巡查。

  3、应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群租房电气线路的规格应当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4、疏散通道要畅通

  安全疏散设施应保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外窗、阳台上的防盗网应设置紧急逃生口。群租房疏散楼梯间应能直通屋顶平台,如没有条件直通屋顶平台,房间通向楼梯间的出入口处应设不燃烧体隔墙和防火门分隔。

  5、消防设施要配备

  出租方必须在每层楼道内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或按照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的标准配置4公斤的干粉灭火器或相应灭火级别的水基型灭火器。建筑高度大于21m(含)的建筑,应在公共区域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保证保护区域全覆盖。

  建筑高度小于21m的建筑,应在公共区域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简易喷淋装置,并保证保护区域全覆盖。公共走道和每个居室应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6、群租房不做他用

  群租房严禁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严禁与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在同一建筑内。出租人、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原有使用功能。

  7、要明确房东和租客的消防责任

  出租人应当对公共区域的电气线路和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承租人应当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确保消防安全,自觉参与各项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和灭火逃生演练。

  房子是租来的,但生活不是。希望大家安全出租,安全租住!

  成都消防蓝图施工工程公司,建立由从事消防专业施工多年的人员组成的专业施工队伍,并成立质量安全控制部,从技术上严把质量关、从安全管理上严防事故发生。现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施工管理机制,从工程维保、施工、检测上均有专业的施工机具设备、质量自检设备等;公司主营:成都消防施工、成都消防改造、成都消防设计、成都消防整改等。欢迎各界朋友来电详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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