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消防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二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62017000401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 ||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7-25 12: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4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5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可邮购。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 帐 号: 5100 1406 1370 5152 6738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7-07-26 09:30到2017-08-01 17:00 | ||
标书售价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100元(请将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所购采购项目名称等信息传至我公司)。 | ||
标书发售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8-15 11:00 | ||
开标时间 | 2017-08-15 11:00 | ||
投标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花样年·香年广场)开标厅。 | ||
开标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花样年·香年广场)开标厅。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朱老师 电话传真:028-87621015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星科路3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电话传真:028-84510079 电子邮件:sczz@sczz84510079.com。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李先生 古先生 电话传真:028-84510079。 | ||
备注 | 计划编号:212。本项目采购预算品目为A0325政法、检测专用设备(消防设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0万元。监督电话:028-877051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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