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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消防施工--ESFR喷头系统布置的特殊规定
更新时间:2017-03-09 16:19:17
在FM2-2标准中有关ESFR喷头系统的一些特殊规定,下面我们列出在实际工程设计中常用的相关内容。
(1)喷头不应直接布置在排烟口或送风口下方,如布置在其下方时,应在喷头上方假设挡板,挡板的位置及尺寸应能保证喷头处空气流速不超过1.52m/s。
(2)当屋面板下结构实体部件高度小于305mm时,喷头可直接布置在这些实体底部。例如:高度小于305mm的“Z”型檩条钢屋面及高度小于305的T型梁。
(3)机械排烟设施动作应迟于ESFR喷头系统,因为机械排烟设施提早工作将造成ESFR喷头系统延迟工作,导致系统工作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