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为本
诚信为本

一级消防负荷的供电要求

更新时间:2014-01-27 16:16:09

<!---->

     原则上,一级消防负荷应由两个独立电源供电。所谓独立电源,是指若干电源询用电点供电,任一电源发生故障或停止供电时,其他电源将能保证继续供电;这些电源中任何一个都是独立电源。根据国家《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要求并考虑应用需要,在实际工程中,两个独立电源的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两个电源间无联系。②两个电源间有联系,但符合下列各要求:a.发生任何一种故障时,两个电源的任何部分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坏;b.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保护装置动作正常时,有一个电源不中断供电,并且在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主保护装置失灵以致两个电源均中断供电后,应能在有人值班的处所完成各种必要操作,迅速恢复一个电源供电。


    对于特别重要的建筑对象,应考虑一个电源系统检修或故障时,另一个电源又发生故障的严重情况,此时应从电力系统取得第三个电源或设置自备电源;自备发电设备一般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一般来说,消防用电负荷与其他动力负荷相比都比较小,但其可靠性却要求很高,因此可以设立柴油发电机组作为自备发电设备,提供应急电源。

<!----><!---->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