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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消防不合格要哪些证据
更新时间:2024-05-29 10:33:18
成都消防整改提示,举报消防不合格主要需要以下12种证据:
1.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6.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7.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8. 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的;
9.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的;
10. 建设工程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
11. 未经消防行政许可,建设工程擅自施工或投用,公众聚集场所擅自开业使用的;
12. 其他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
成都消防蓝图施工工程公司,建立由从事消防专业施工多年的人员组成的专业施工队伍,并成立质量安全控制部,从技术上严把质量关、从安全管理上严防事故发生。现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施工管理机制,从工程维保、施工、检测上均有专业的施工机具设备、质量自检设备等;公司主营:成都消防施工、成都消防改造、成都消防设计、成都消防整改等。欢迎各界朋友来电详询合作。